专业诚信,竭诚为您服务!

您当前的位置: 首页 > 刑事辩护

分享到:0

2月28日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了一些典型的医疗美容案件。本次发布的四起案件涉及欺诈、集资欺诈、强迫交易、非法医疗犯罪,包括虚构高薪岗位诱骗整形外科、虚构整形外科投资项目骗取资金、强迫他人购买美容产品和服务、不合格从事医疗美容诊疗等类型。接下来将由聊城刑事律师为您介绍相关方面的内容 ,具体情况赶紧跟着聊城刑事律师一起来看看吧!

 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


原本是为了高薪工作而去,最后却进行了巨额的美容整形消费,这到底怎么回事?


自2020年8月起,被告余、方聚集多人以介绍工作为幌子进行欺诈。犯罪团伙主要使用两种欺诈手段:一种是谎称可以为受害者提供高薪职位,当受害者申请时,受害者不符合岗位要求,需要改善形象、气质,受害者诱骗美容院巨额整形消费,引导受害者无法支付网上贷款,受害者接受整形手术后不再联系;第二,谎称可以为受害者安排海外高薪职位,以“信息费”、“服务费”等名义骗取财产,但未实际办理海外劳务。已发现该犯罪团伙骗取了61名受害者,共计137万多元。


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认为,被告余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虚构事实,以虚假招聘信息、虚假劳务信息骗取被害人信任,诱骗被害人整形手术、交付财产,其行为构成欺诈罪,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10个月,并处相应罚款;责令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。


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,遇到免费的美容体验券要小心。2020年6月至8月,被告黄某等人设立美容店,与他人一起在店外发放免费美容体验券,诱骗顾客到店内进行皮肤护理。美容师以测试皮肤为由,在顾客面部涂抹“排毒膏”,导致顾客面部局部变黑。之后,他们威胁要用店内的原液清洗,否则会导致痘痘、长斑等皮肤问题,迫使顾客继续付费接受服务;或者在服务需要祛痘、祛斑、祛胎记的顾客的过程中,以顾客面部灼痛为由,要求他们选择昂贵的产品,否则留下疤痕不负责任,迫使顾客购买产品。被告黄某等以上方式强迫12名受害人消费,共计9万余元。


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一审认为,被告人黄某等5人无视国家法律,多次以威胁手段强行销售商品,强迫他人接受服务。情节严重,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,分别判处黄某等人1年8个月至10个月有期徒刑,并处相应罚款;追回违法所得。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原判。


法院认为,犯罪团伙以免费美容经验券为诱饵吸引消费者,利用虚构的皮肤问题欺骗,强迫消费者接受美容服务,购买高价产品,性质恶劣。人民法院依法整顿医疗美容行业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,坚决打击医疗美容行业的违法犯罪,引导医疗美容行业经营者诚信合法经营。 以上相关内容,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。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法律问题,欢迎咨询聊城刑事律师,聊城刑事律师会为大家进行专业的解答。

 

联系方式CONTACT INFORMATION

  • 孙玉成
  • 手机:13468395668
  • Q Q: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
  • 邮箱:wwyx76@163.com
  • 地址: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奥森路孟达商务中心1号楼15层